個體戶注冊
- 作者:江陰市通暢會計事務有限公司
- 發(fā)表時間:2024-11-06 14:17
注銷公司的流程規(guī)范如下:
清算準備:
股東決議:公司股東召開會議,作出解散公司的決議,并形成書面文件,明確公司的注銷意愿以及后續(xù)的清算和分配計劃。
成立清算組:在解散事由出現(xiàn)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公司股東組成(公司股東為法人的,可指派相關人員參與清算);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
清算工作:
發(fā)布清算組信息和債權人公告: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由申請人通過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公告清算組信息。同時,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依法通過報紙發(fā)布債權人公告,也可通過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免費向社會發(fā)布債權人公告,公告期為45日。
開展清算活動:
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
繳納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的罰款和罰金。
向海關和稅務機關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并辦理相關手續(xù),包括滯納金、罰款、繳納減免稅貨物提前解除海關監(jiān)管需補繳稅款以及提交相關需補辦許可證件,辦理企業(yè)所得稅注銷清算、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結清出口退(免)稅款、繳銷發(fā)票和稅控設備等。
清理債權、債務。
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等。
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分配公司財產: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注銷登記:
申請注銷稅務登記:
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主動到稅務部門辦理清稅的,稅務部門可根據(jù)納稅人提供的營業(yè)執(zhí)照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符合容缺即時辦理條件的納稅人,在辦理稅務注銷時,資料齊全的,稅務部門即時出具清稅文書;若資料不齊,可在作出承諾后,稅務部門即時出具清稅文書。納稅人應按承諾的時限補齊資料并辦結相關事項。
不符合承諾制容缺即時辦理條件的(或雖符合承諾制容缺即時辦理條件但納稅人不愿意承諾的),稅務部門向納稅人出具《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未結事項),納稅人先行辦理完畢各項未結事項后,方可申請辦理稅務注銷。
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的企業(yè),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裁定書申請稅務注銷的,稅務部門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申請注銷企業(yè)登記:清算組向登記機關提交注銷登記申請書、股東會決議、清算報告和清稅證明等相關材料申請注銷登記。登記機關和稅務機關已共享企業(yè)清稅信息的,企業(yè)無需提交紙質清稅證明文書;領取了紙質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的,繳回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
申請注銷社會保險登記:企業(yè)應當自辦理企業(yè)注銷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提交注銷社會保險登記申請和其他有關注銷文件,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xù)。在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前,應當清繳社會保險費欠費。
申請辦理海關報關單位備案注銷(若涉及):涉及海關報關相關業(yè)務的企業(yè),可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互聯(lián)網+海關”等方式向海關提交報關單位注銷申請,也可通過市場監(jiān)管部門與海關聯(lián)網的注銷“一網”服務平臺提交注銷申請。
其他后續(xù)事項:
銀行賬戶注銷:到公司開戶行注銷公司的開戶許可證和銀行基本戶等其他賬戶。
印章注銷:去開戶時進行印章登記的公安機關進行印章的注銷,注銷后的印章將不再具備法律效應。合伙企業(yè)等非公司制企業(yè)在辦理注銷時應將公司印章交到工商部門處處理。